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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急病和外伤等需要呼叫救护车时请拨打“119”。打“119”可与消防署接通、消防署会派救护车来。消防署不仅可以处理急救患者、还负责灭火和救难。
在日本呼叫救护车去病院时、运送到病院是免费的、而诊察、治疗的费用和平时的收费是一样的。虽然可用日语和英语、但因居住地区不同、有时不一定都懂英语、建议您慢些讲清情况或让会日语的人帮您说清楚。此外、救护车到了后、也要尽可能让懂日语的人陪同前往会比较放心。
用普通的家庭电话、手机、PHS电话或公用电话均可呼叫救护车。使用公用电话时、有按下红色紧急按钮打电话的类型也有直接拨打119的类型。请告诉急救人员是从什么电话打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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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想去的病院、如果平时有常去的病院、要告诉急救人员。但根据当时该病院接收患者的状况、不一定会送您到想去的医疗机构。
病得很厉害或外伤很严重时、不知道是叫救护车好还是自己去医院好。出现这种情况时、东京消防厅设有咨询电话服务。可打电话询问是否该叫救护车。

东京消防厅电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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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牵累到事件或事故中时、请向警察报告。如果在学校内的话、请立即与警卫室或守卫室联系。此外、还请与您所属的研究科/事务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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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时、因涉及到加害人和受害人之间法律方面的问题、在此不进行详细说明。仅介绍一般性的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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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由于交通事故以及伤害事件有加害人、出于加害人应负担受害人医疗费的观点、治疗不在保险范围内。但如果加入了国民健康保险的话、可用保险来治疗事故所致的伤害。国民健康保险会替受害人向加害人讨还医疗费。其手续是向警察提出报告、由其出具“事故证明书”后、去市政府或区政府的国民健康保险窗口提交“第三者行为所致伤病申报表”。但请注意、如果事先从加害人处收取了医疗费的话、就不能再用国民健康保险接受治疗了。
有关法律方面的疑问和问题、有国家设立的电话咨询机关“法律平台”(0570-078374)。利用时仅需要电话费。会提供有关法律方面手续的咨询服务。此外、有时市及区的服务部门以及国际交流协会等还会举办使用外语的咨询会、有意者请向市政府或区政府问询。